【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团队】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超讯通信(维权)投资者有望获赔:于2019年12月17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特别提醒:已经起诉的投资者,已开始损失核定!尚未起诉的投资者抓紧时间起诉!

超讯通信(603322)股民索赔进入损失核定阶段 未起诉股民尽快起诉  第1张

  (本文由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凌铮律师曾就读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在海外留学工作多年。擅长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全网粉丝超百万,浏览量超2亿人次。)

超讯通信(603322)股民索赔进入损失核定阶段 未起诉股民尽快起诉  第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