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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28日晚间,*ST海越(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同日,公司亦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ST海越此次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曝光的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事件相关。2024年4月20日*ST海越公告,2023年审计期间,经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通过供应商拆借资金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4.77亿元,累计偿还4.63亿元,其中3.55亿元系控股股东于2023年4月偿还。

  在此次遭证监会立案之前,早在2021年12月16日*ST海越就第一次被证监会立案,并于2022年10月18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ST海越存在关联交易未披露的违规行为。此前,针对第一次证监会立案的投资者索赔诉讼,一审二审均是投资者获得胜诉。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海越再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4年4月20日之前买入*ST海越,且在2024年4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海越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海越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ST海越再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第1张